2025年1月1日,湖南張家界慈利縣的一家詩奈爾干洗店發生了一起意外。對面樹林中燃放的煙花,俗稱“竄天猴”,意外沖進店內,導致四件顧客寄存清洗的衣服受損。店主王女士表示,這些衣服價值不菲,每件大約一千多元,其中兩件損壞較為嚴重,另外兩件受損情況稍輕。
由于無法找到燃放煙花的責任人,王女士決定自行承擔對顧客的賠償責任。事件發生后,有網友對此表示同情,認為這是無妄之災,并質疑在干洗店旁邊燃放危險物品的行為,認為這種行為完全不顧及他人的財產安全,非常不負責任。還有網友認為這事兒太荒唐,法律應該保護守法公民的利益,但現在受害者卻要自掏腰包,顯得不合理。
依據《民法典》和相關服務行業的規定,干洗店作為服務提供方,有義務妥善保管顧客送洗的衣物。如果因管理疏忽或第三方原因導致衣物損壞,即便不是直接過錯方,干洗店也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顧客進行合理賠償。然而,在此案例中,煙花是外部因素造成的損害,并非干洗店自身操作失誤引起,理論上干洗店可以嘗試免責。但考慮到商業信譽和服務質量,許多商家會選擇先行賠付以維護客戶關系,之后再尋找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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