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柯文哲這次若被押恐出不來 審判羈押最長42個月

臺北地檢署對涉入京華城案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交保決定不滿,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于1日晚間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并發回臺北地方法院。臺北地方法院計劃在2日晚召開羈押庭。前民代郭正亮指出,如果柯文哲被羈押,可能很難再獲自由,因為目前的羈押被稱為“審判羈押”,最長可達到42個月。

在第一次發回時,臺灣“高院”認為北院沒有充分說明為何具保手段可以防止被告逃亡,并且未明確說明具保金額是否與犯罪所得相當以及是否能形成足夠的約束力。因此,裁定被撤銷并發回更裁。第二次裁定發回的原因是認定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存在串供風險,從而撤銷了交保處分。

郭正亮表示,這次羈押庭非常關鍵,因為“審判羈押”最低為3個月,一審和二審最高可押15個月,三審可押12個月,總共可達42個月。他預測,如果柯文哲此次被裁定羈押,可能將長期無法獲得自由。郭正亮還提到,不同于陳水扁案件,北檢聲押柯文哲是基于原案而非另案,他認為這是有意為之的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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