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先生是個生意人,原本經營著一家酒店,位于上海瑞金路上一棟大樓的1到3層,據他說,在6年時間里,物業多收了他百萬元的電費,在起訴物業之后,一審二審官司都打贏了,可這錢卻遲遲拿不回來,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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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裘先生拿回自己的錢,楊浦法院執行局的法官谷錦虹決定,去現場找遲遲不肯露面的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羅某。到達目的地,法官直接前往位于5樓的物業辦公室,敲門后沒人應答。
根據被執行人提供的線索,這里停車場的支付“二維碼”有貓膩,法官決定先向下找人。面對法官的詢問,停車場工作人員一問三不知,稱聯系不上領導,但又表示對法官的來意心知肚明。
那么,物業公司怎么會欠下裘先生這么多電費得呢?據了解,十幾年前,裘先生剛租下酒店時,和物業約定按照每度電0.75元的標準收取電費,到了2011年,這里換了新的物業公司,悄悄調高了電費,2012年,經過訴訟,雙方約定按照每度電0.835元標準執行收費。
然而,直到2019年,裘先生才發現,從2013年起,物業公司在長達6年的時間里,是按照最低1.1元的標準在多收電費,這讓裘先生十分氣憤。
根據計算,從2013年1月至2019年6月,酒店運營期間產生了140多萬的電費,其中有96萬多元是多收的差價,然而,官司贏了,可直到酒店停業注銷,這筆“天價”電費都沒有拿回來。
更令裘先生震驚的是,他在一段時間的了解后發現,這家物業并非沒有收入,但是所有的物業費、停車費等收入,都沒有進入物業的賬戶。
那么,物業公司現在究竟是什么情況呢?執行法官向大樓內的其他商戶和業主進行了了解。一家投資公司的老板夫婦既是業主也是房東,一聽法官的來意,立馬表示他們也深受物業公司種種行為的困擾,甚至他們也被欠著電費。
老板夫婦說他們也發現停車場二維碼被換成了私人的,拒絕付款并要求提供公家賬戶,物業就索性不讓他們停車了。在老板夫婦眼中,物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羅某神秘不知所蹤,而業主馮女士則被指稱是幕后“操盤手”,不僅出租公共區域牟私利,處事作還風頗為強硬,曾直接斷了商戶的電。
因為裘先生申請執行,物業公司賬戶被封,于是公司索性把收取物業費的賬號換成了另一家設計公司。矛盾加劇,業主們已經聯合找了律師,也和街道反映了情況,正努力換掉現在的物業公司。法官詢問大家,能否把物業費交到法院賬戶?
老板夫婦表示他們的物業費按照每平方米12元收費,合計下來每個月物業費6000多元,一季度一交,下季度的物業費可以交到法院提供的賬戶。剛從投資公司出來,迎面走來一位女士,主動把法官們帶到了半小時前沒人的物業辦公室。
這個人,自稱是物業公司的債權人,實際上,正是別人口中物業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馮女士。法官對于對方的身份,進行了反復的詢問。
馮女士表示,自己只是物業公司的債權人,跟物業沒關系,卻反復詢問法官案件情況。法官告訴馮女士,她如果不是當事人,多說無益,如果她認識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了解其中的情況,就應當提醒收到傳票的物業公司相關人員去法院解決問題。在等待物業公司相關人員出現的幾天里,執行法官還走訪了幾家業主,要求他們把物業費打到法院賬戶。
據了解,大樓總共有13個產證,8家業主,走訪幾家業主后,谷法官心里有了底,案件的執行總算是有了眉目。而這天,物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羅某終于出現了。
法官首先告訴對方,法院查封賬號以后,物業公司通過自己員工賬戶交水電費、其他公司代收物業費的行為已經屬于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
因為物業公司拒不履行的行為,罰款5萬元,法院還決定對物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羅某采取司法拘留的處罰措施。
一聽要拘留,羅某忙不迭的向申請人表示了道歉,而96萬的本金加上延遲履行金,共計113萬多元執行款,立即在當天一分不少地打到了法院指定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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