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高回報’誘惑,也不要從非官方應用市場下載所謂的‘理財平臺’……”近日,江蘇省昆山市檢察院青年志愿服務隊在該市花橋經濟開發區開展普法活動,結合該院辦理的一起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向群眾普及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相關法律知識。
在該院此前辦理的這起案件中,跨境詐騙團伙的成員一邊糾集詐騙“工具人”在國內引流,一邊在緬北設立窩點誘導股民“上鉤”,以“流水線”作業方式騙取王先生等18名投資者共計1020余萬元。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偷越國(邊)境罪等依法判處14名成員相應刑罰。
假平臺實施真詐騙
“現在想想,交易群中的大部分人都是騙子,包括自稱有相同虧損經歷鼓勵我繼續投資的群友……”2019年7月的一天,直到接到公安機關的電話,被害人王先生才反應過來此前令自己懊惱不已的失敗投資,其實是掉進了詐騙團伙精心設計的圈套。
“最初我接到A公司客服的電話,說是可以在微信上給我推薦股票,并把我拉進了一個名叫‘A公司資訊’的聊天群中?!蓖跸壬f,群里有100多人,其中有4位是指導群友炒股的“老師”,每位“老師”都配有助理。他們不時在群里分享直播鏈接,直播中以股票走勢圖為背景,搭配“老師”講解聲,但“老師”本人并不出鏡。聽了幾次后,王先生覺得“儒山老師”很有水平,便主動添加了“儒山”及其助理“安妮”的微信。此后,王先生經其推薦購買了幾只股票,掙到了幾萬元。
“差不多過了一個月,‘儒山’說股市馬上就會大跌,讓我跟著他轉到A公司的平臺上買期貨。”此后,王先生在“安妮”指導下,下載了一款名為“A國際”的軟件,并進行注冊登記和開戶。
起初,王先生只投入了5萬元本金,沒想到幾天時間,就賺到了9000元??捎^的預期收益,加之安妮的誘導,王先生10天內陸續投了400多萬元,但在對方的幕后操作下,最終虧得血本無歸。
經查,詐騙王先生的是一個組織嚴密的跨境電信網絡詐騙集團,2019年7月底至同年8月初,該團伙中的8名成員由緬甸警方統一實施抓捕后移交給中國警方。隨后,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將該案提請昆山市檢察院批準逮捕。
套路重重的陷阱
2019年11月,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經昆山市檢察院引導偵查取證、多次制發補充偵查提綱,該詐騙集團的犯罪行為逐漸被完整勾勒出來。
“老鄉錢某甲和我說去緬甸搞金融詐騙很賺錢,我們陸續湊了9個人,包括還沒有被抓的錢某乙,在2019年5月通過錢某甲聯系的‘蛇頭’偷渡到緬甸?!眻F伙中一位被抓獲的成員供述。
隨后,公安機關對錢某甲、錢某乙進行網上追逃,2020年1月,二人主動投案。
經查,該團伙分工明確,設置有業務、技術、后勤總管等“職務”,并將成員分為兩組,每組成員又會被分配到不同角色賬號,如“薦股老師”、助理、“水軍”等。他們根據“劇情需要”,依據素材本上的話術與股民聊天——“老師”號會組建群聊,直播“薦股”,“水軍”號則假扮新手股民、資深股民等在群內互動、吹捧“老師”。
等部分股民上鉤后,“老師”及助理便誘導其下載“A國際”軟件購買期貨。一開始,該團伙會通過后臺操作讓上鉤的股民小賺一筆,之后再催促股民不停投錢,直至全部虧空。若有股民不再投錢,該平臺則會直接關閉其賬戶,令其無法提現,從而獲取股民投入的全部資金。
詐騙手段基本清晰后,如何精準認定犯罪金額成為辦案的重點。為此,昆山市檢察院辦案團隊反復梳理核對犯罪嫌疑人關于收入分配情況的聊天記錄以及涉案賬戶流水、賬本等數據,發現疑似另有7名被害人被詐騙,隨即引導公安機關補查,并追加認定7筆詐騙事實,最終認定該團伙詐騙數額為1020余萬元。
揪出幕后主使
“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長、層級雜、人員多,必須深挖徹查、打深打透?!痹卺槍υ摪刚匍_的案件討論會上,昆山市檢察院相關部門負責人杜志輝說。
該案的主謀是誰?承辦檢察官徐忠義審查卷宗時發現,一位成員提到,發“工資”時,錢某甲的堂兄錢某丙曾給該成員轉過賬。這是否意味著還有其他上游人員未被發現?
徐忠義再次對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并開展釋法說理,鼓勵他們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
終于,一名犯罪嫌疑人說出了真相:“我們團隊還有張某、鄭某、錢某丙3人,張某和錢某甲是大老板,他們出資找場地、買設備等,‘A國際’詐騙平臺也是錢某甲對接布局的,鄭某和錢某丙負責在國內成立引流公司,尋找、篩選股民?!?/p>
原來,被害人一開始接到的客服電話,是由鄭某和錢某丙在國內成立的引流公司通過AI撥打的,再由該團伙成員冒充“客服”添加股民微信,“精挑細選”后再推薦給緬北窩點的成員,通過“老師”賬號,逐步引導完成詐騙。
掌握上述線索后,昆山市檢察院向公安機關制發《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公安機關隨后對張某等3人展開通緝。此后,又有犯罪嫌疑人供述孫某參與犯罪,負責在境內引流,公安機關隨即對孫某進行網上追逃。2022年7月,隨著4名漏網成員被抓獲,該詐騙團伙14名成員全部落網。
2020年4月至2022年9月,昆山市檢察院陸續對上述14人提起公訴,并對詐騙集團幕后老板、骨干成員等提出從嚴懲處的量刑建議。法院審理后,依法判處被告人錢某甲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26萬元;張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31萬元;判處其他12名骨干成員及積極參與者十一年至五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處罰金。
一審宣判后,張某等4人提出上訴。2023年4月,蘇州市中級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記者 葛夢桐 通訊員 管瑩
編輯/王朝
社會,社會犯罪,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