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在小區車棚內堆放可燃雜物過失引起火災 北京朝陽一女子被拘留十日

7月9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獲悉,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一女子因違規堆放可燃雜物過失引起火災,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6月27日19時22分許,北京市朝陽區某社區一車棚內發生火災,朝陽區消防救援支隊執法人員調查發現,李某某將廢紙箱、紙板違規堆放在小區自行車車棚內,且未對紙箱、紙板及塑料袋內情況進行安全確認,因塑料袋內遺留火種未熄滅引燃了廢紙箱、紙板導致火災發生。由于撲救及時,才未造成更嚴重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因過失引起火災,公安機關給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居民居民應及時清理建筑走廊、樓梯、過道等公共區域及室外臨近建筑區域堆積的廢棄紙殼、泡沫塑料、木制家具建材、枯枝落葉等可燃物,以防發生火災。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天琪

編輯/倪家寧

社會,意外事故,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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