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12月23(林浩)12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梁炳揚表示,廣西法院通過案件審判明確裁判規則,引導規范市場行為,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金融商事案件,為金融市場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林浩廣西法院金融商事審判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當天在南寧市舉行,梁炳揚在會上介紹,今年以來,廣西法院積極推進金融案件“繁簡分流”,推行集約化信息化審理模式,提升金融糾紛案件辦理效率,截至11月30日,受理各類金融一審商事案件85543件,審結67775件。
為提升金融審判專業化水平,廣西法院運用數據會商找問題,開展專項調研解難題,就金融商事案件中占比大問題多的保證保險合同糾紛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等進行專門培訓。
同時,廣西法院發揮示范性判決在化解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等群體性金融糾紛中的效能,通過示范性判決所確立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標準,促進平行案件當事人形成穩定訴訟預期,提高案件調撤率,加大金融涉眾性案件的柔性化解力度。
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廣西法院依法審理涉供應鏈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等糾紛,通過司法裁判合理引導資金“脫虛向實”。
與此同時,廣西法院不斷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對適宜調解的金融糾紛案件,在金融機構金融消費者調解員與法官之間搭建解紛平臺,結合微信電話音視頻連線等多種方式,在線開展調解工作,有效發揮司法確認程序對推動金融糾紛源頭化解的保障作用。今年1月至11月,廣西訴前調解金融商事糾紛46789件,調解成功30214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曾越凡通報8件廣西金融商事審判典型案例,他表示,在案件辦理中,廣西法院依法保護金融消費者和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積極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助力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服務保障金融市場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