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將一審開庭審理一起家暴案件。被告賀某某在兩年內(nèi)對妻子實施了16次家暴,被控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
受害者謝女士表示,她最近身體狀況不佳,得了重感冒,嗓子上午還在做霧化。對于這次開庭,她在刑事部分堅持要求判前夫賀某某死刑。至于民事部分,她可以做出讓步,同意凈身出戶,與之前的離婚協(xié)議一致。謝女士曾向法院主張將賀某某的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因為她認(rèn)為賀某某的家暴行為意圖致其死亡,而她之所以能夠幸存,是因為及時求救和醫(yī)療救助。后來她得知,賀某某曾給其母親打電話表示如果將她打死,他會一命抵一命。
謝女士的代理律師姚克楓表示,本次庭審的重點在于刑期,他們認(rèn)為賀某某構(gòu)成多個罪名,希望他能被重判。謝女士長期頻繁遭受丈夫家暴,導(dǎo)致身體不同程度受傷,多次就醫(yī)、報警。傷情鑒定顯示她的左腎為輕傷二級,醫(yī)生警告說再嚴(yán)重就可能需要換腎或透析。
謝女士稱,在賀某某被刑事拘留期間,他曾寫信威脅她寫諒解書,并威脅她“你要知道不寫的后果是什么,做人留一線日后好相見”。賀某某的父親甚至打電話威脅謝女士的母親,聲稱如果不寫諒解書,會讓她們家絕種。這些威脅使得謝女士的父母一度不敢?guī)≈蹲映鲩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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