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新聞通訊員 王鐘準 報道
“感謝慈利法院,幫我執行到了申請款。”4月15日,申請執行人楊某某高興地說。
據悉,申請執行人楊某某與被執行人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經慈利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1、解除楊某某與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2、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楊某某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共計60000元,定于2024年2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3、楊某某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生效后,因被執行人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相應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楊某某向慈利法院申請執行。
金額雖小,民生為大。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慈利法院立即對被執行人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凍結等執行措施,但被執行人銀行賬戶沒有余額,案件進入僵局。后經過執行干警多次走訪調查,聯系到被執行人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通過法院釋法明理,告知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后,被執行人才意識到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后果,其表示因為公司現在資金緊張,所以才拖欠了申請執行人的款項,后被執行人通過積極籌措,最終將60000元全部自行履行完畢,至此,該勞動爭議一案成功執結。
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是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的關鍵一環。下一步,慈利法院將進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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