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四平市婦女聯合會做客廣播電臺,開展“反對家庭暴力”主題普法宣講。
在節目中,四平中院民一庭副庭長崔巍巍結合辦案經驗,從法律角度解讀了家庭暴力的界定與特征,反家庭暴力法的保護范圍,以及遭受家庭暴力應當如何維權等相關問題,對聽眾關心的發生家庭暴力應當如何收集和固定證據作了介紹,呼吁廣大聽眾們反對家庭暴力,共促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
“對于送達給當事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會同時送達當事人住所地公安機關和居委會、村委會,對于被害方,法官也會經常進行電話回訪,詢問裁定執行和情感恢復狀況。”在審理涉及婚姻家事糾紛案件過程中,四平中院統一制作離婚風險隱患排查信息表,指導轄區內基層法院立案時幫助當事人自愿填寫,暢通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綠色通道的受理和審理機制,同時,主動延伸司法服務,堅持家事案件后跟蹤回訪,鞏固案件效果,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直以來,四平中院高度重視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司法保護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處理涉婦女兒童權益類案件,積極推進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涉訴維權服務,為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辦?
面對家暴零容忍
在遭遇第一次暴力后,受暴力者要明確表示“絕不示弱”,讓對方知道自己不可忍受暴力。
注意搜集證據
在發生家暴時,可用攝像頭、手機、電腦等設備進行錄音錄像,并保留視頻、圖片等證據。因家暴受傷的,應及時就醫驗傷,并保留好公安機關告誡書、報警回執、驗傷報告、門診病歷、傷情照片等證據材料。
及時向有關部門求助
在家暴發生后,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案,或撥打12338向婦聯求助。
理智考慮婚姻關系
若受害方經過努力,施暴方仍不改惡習,暴力持續發生,婚姻關系名存實亡時,要勇敢地走出暴力家庭,自立自強地開始新的生活。
社會,社會現象,公共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