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碑林法院“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年”和“兩行動、兩措施”活動走實走深,充分發揮院領導率先垂范作用,促進審判執行提質增效,2024年5月10日西安碑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案件。按照院庭長“閱核制”要求,該案由碑林法院院長李社武擔任審判長,與副院長王健、民一庭副庭長羅艷琴組成合議庭,庭審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并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全程同步直播。
該案系一起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糾紛,原告向被告一承包了防水工程,施工完畢后,被告一未完全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原告起訴要求被告一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違約金,并要求被告二承擔連帶付款責任。庭審前,合議庭成員一起認真閱卷、熟悉案情,并對雙方當事人爭議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充分做好了庭前各項準備工作。庭審中,原被告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并圍繞合議庭總結的爭議焦點開展了激烈辯論。整個庭審規范有序,既充分保障雙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又確保司法公開透明。雙方當事人對案涉工程款支付比例、逾期違約金起算時間及計算標準、被告二對被告一的付款應否承擔連帶責任三個問題爭議較大。
為促進“案結事了”,減少衍生案件,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生產,在查明事實、尊重雙方意愿的基礎上,合議庭認為,原、被告雙方施工中合作基礎良好,理應弘揚“和為貴”的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堅守誠實守信價值觀,減少訴累,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經過耐心細致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表示互相理解,自愿達成調解意見:原告向被告一開具剩余發票,被告一扣減質保金及稅差后向原告分期履行案款,原被告雙方的利益在本案中一次性解決。
“審理案件需兼顧執行,通過調解讓義務人主動履行,一攬子解決矛盾糾紛。在減輕雙方當事人訴訟成本的同時,最大程度助力企業恢復正常經營,這是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期盼的司法速度與溫度,我們要以‘如我在訴’的理念,追求一個糾紛一次解決。”李社武院長向在場干警叮囑。
“征程萬里風正勁,重任千鈞再奮蹄。”碑林法院將繼續緊扣“結案頭號工程”,聚焦并深化院庭長辦案機制,以“閱核制”為抓手,落實院庭長監督管理責任,團結全院干警勠力同心,和衷共濟,扎實推進“三個年”活動,深入開展“兩行動、兩措施”,為各類企業排憂解難,竭力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為企業高質量發展依法護航。
來源:西安碑林法院
作者:唐寰宇
編輯:許瀝心
責編:馬寧
審核: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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