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奔現”變“取現”!家中約見網戀對象,不料竟是“引狼入室”

逐浪新聞記者:肖肖

通訊員:劉誠睿

“真沒想到,她竟然是個小偷……”女網友來男子家中做客時,盜走一萬多元現金,男子發現后要求退還卻遭“拉黑”。經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6月26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夏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責令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

2024年2月13日,單身的王某在刷短視頻時,被發布相親視頻的“小雨”所吸引,他在評論區與“小雨”展開了互動交流,雙方添加了微信好友,相聊甚歡。一周后,“小雨”主動提出見面。2月21日,王某將“小雨”約到家中做客。

2月28日,王某發現臥室書桌抽屜里的11100元現金不翼而飛,屋內也沒有明顯的翻動痕跡。王某回憶起近期有幾名朋友來家中做過客,通過查看客廳里的監控,發現幾天前,“小雨”曾趁他做飯期間去過該房間。王某隨即聯系“小雨”核實情況。

“如果你只是一時糊涂,請盡快還錢,否則我就要報警了?!蓖跄扯啻蜗颉靶∮辍卑l消息詢問情況,卻始終沒有收到回復。當晚,王某撥打“小雨”電話時,發現自己已被“拉黑”。王某察覺出情況不對,遂報警。3月5日,女網友夏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夏某今年23歲,湖北黃岡人,從事銷售行業,兼職做女主播。訊問中,夏某如實向承辦檢察官供述了犯罪事實:2月21日,在王某家做客時,趁其做飯,她走進王某的臥室,無意間看到抽屜內有現金,臨時起意取出部分現金,放進隨身攜帶的雙肩包“順”走。2月26日,她再次主動來到王某家中,采取與上次相同的手段,將剩余的現金盜走。

經查,夏某共盜走11100元現金,現金部分存入自己的銀行卡中,部分用于個人消費。

檢察機關認定,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盜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過檢察官的釋法說理,夏某自愿認罪認罰。2024年5月23日,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夏某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

承辦檢察官提醒:網友見面需謹慎,小心“奔現”變“取現”。網絡交友越來越普遍,但面對“熟悉的陌生人”,廣大網友需增強自我防范意識,不要隨意泄露個人信息,更不要輕易約見陌生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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