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警惕非法集資假借政策名義行騙

  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往往依托公司、企業之名,長期活動于城市繁華商圈,涉案規模較大

  項目類非法集資往往“緊跟”公眾知悉度較高的國家政策,尤其是在新能源、新基建等新興產業領域設立虛假投資名目,以增加自己非法集資的可信度

  積極研判非法集資犯罪的新趨勢,補齊監管短板,發揮基層防范作用,加大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源頭防范和打擊力度

  文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 吳文詡 魯暢

  打著“鄉村振興”的幌子,以養殖名義吸納資金;偽造所謂北京大興新機場石料供給項目,實施集資詐騙;通過銷售所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產品,騙取群眾投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以注冊合法公司或企業為掩護,打著響應國家最新產業政策和重大項目等旗號,編造虛假投資項目,以承諾高額收益為誘餌,騙取公眾投資,非法集資規模十數億元至數十億元,值得警惕。

  今年4月18日,全國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暨2024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召開,強調堅決遏制非法集資風險蔓延勢頭。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召開全國法院、檢察機關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部署會、培訓會,對突出打擊重點、全力追贓挽損等作出部署。

  受訪業內人士和專家認為,假借國家政策名義行騙的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具有組織化程度高、證據收集難等特點,打擊整治存在一定難度,必須鏟除其滋生土壤,防范化解金融領域重大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徐駿圖/本刊

  “緊跟”國家重大政策

  2023年8月18日,內蒙古烏海市農牧局官方微信發布風險提示:重慶億達匯隆農通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制訂“億達匯隆農通”計劃,擬在全國提拔篩選優質帶領人為地區項目負責人,在市、縣、鎮開設隆農通運營中心,利用隆農通App開展農副產品交易。

  該公司打著“鄉村振興”“助農”等旗號,涉嫌以養殖名義吸收資金,承諾高額回報。同時,湖南永州市、河北保定市順平縣、內蒙古赤峰市克什克騰旗、河南汝州市多地有關部門也針對該公司發布風險提示。

  記者梳理發現,假借國家重大政策名義進行虛假項目投資的犯罪活動并不少見。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國家重大政策+新興技術概念”等旗號,對自身虛假投資理財項目進行包裝,以高收益為誘餌,忽悠群眾“入坑”。

  2023年4月,海南海口市公安局通報其破獲的一起非法集資詐騙案件,當地警方成功打掉一個長期流竄全國多地實施非法集資的職業犯罪團伙。涉案的全享通(海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線上線下推廣方式,面向公眾銷售所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產品。截至2022年6月,該公司共售出所謂充電樁近2萬個,吸收全國6000余名投資人資金10億余元,但實際用于建設、收購充電樁的資金僅1000多萬元,收購、建設充電樁僅123個。

  北京叁伍金控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苑旭光,伙同他人虛構北京大興新機場石料供給等項目,通過發傳單、開酒會等形式公開宣傳,集資詐騙200余人、2000余萬元,集資款主要用于支付高額返利及運營成本等,并未用于實際經營。

  “2019年至2023年9月底,北京朝陽法院共計收案1873件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其中,以項目投資為‘幌子’的非法集資犯罪占80%左右。這些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往往依托公司、企業之名,長期活動于城市繁華商圈,涉案規模較大。”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肖圣雷說。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項目類非法集資往往“緊跟”公眾知悉度較高的國家政策,尤其是在新能源、新基建等新興產業領域設立虛假投資名目,以增加自己非法集資的可信度。

  拆東墻、補西墻是此類虛假投資項目常見的資金回補方式。由于沒有真實可靠的投資途徑,不法分子往往通過不斷吸收新投資來填補前期承諾的收益和回報。一旦難以拓展新客戶,就可能面臨資金鏈斷裂的結局。

  犯罪活動復雜程度提高

  近年來,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的復雜程度提高。從審判實踐看,這類犯罪案件呈現組織化犯罪、鉆監管“空子”、證據難收集等特點。

  ——組織化犯罪。記者采訪了解到,在一些非法集資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以合法注冊的公司為依托,分工精細,有專門的銷售人員、宣傳人員、財務人員、行政人員、后勤人員等,集團犯罪的特點明顯。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23年底聯合發布的“中某中基集團、孟某、岑某集資詐騙案”中,涉案的相關基金產品由不具備私募基金銷售資質的“輝某集團”等3家“輝某系”公司銷售。

  孟某、岑某指使“輝某系”公司工作人員以舉辦宣傳會、召開金融論壇和峰會酒會、隨機撥打電話以及在酒店公共區域擺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私募基金產品,謊稱由具有國資背景、實為孟某注冊成立的中某中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出具擔保函,以虛設的應收賬款進行質押,變相承諾保本保息,超出備案金額、時間,滾動銷售私募基金產品,累計非法募集資金人民幣78.81億余元。

  ——鉆監管“空子”。辦案人員反映,當前涉案的絕大多數非法集資公司不具備集資資格,以躲避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有的公司虛假注冊或隨意擴大經營范圍,比如注冊為咨詢公司卻以投資公司名義開展經營活動;有的總公司、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方,或者注冊地、經營地不在同一地方,監管部門難以有效監管。

  ——證據難收集。肖圣雷告訴記者,這類案件中,涉案公司普遍缺少與非法集資相關的、完整明確的賬目明細,再加上持續時間長、重復投資、“民刑交織”,審計報告鑒定時間長。同時,涉案投資人多、資金額大、賬戶眾多并缺乏記錄,導致證據難收集、主觀目的難判定。

  加強源頭防范和打擊

  受訪專家和法律人士建議,應積極研判非法集資犯罪的新趨勢,補齊監管短板,發揮基層防范作用,加大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源頭防范和打擊力度;同時,及時發布風險提示、積極追贓挽損,加強普法宣傳,保護群眾財產安全。

  一是加強有關企業注冊準入審核,及時發布風險提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劉澤說,從審判案例來看,市場監管部門在公司、企業注冊審核時,可對注冊投資類、基金管理類公司著重審核,對行為人注冊若干名稱相近的有限合伙公司嚴審嚴查、建立臺賬,并對核準設立的公司、企業運行狀況和經營模式進行不定期監督管理。

  劉澤建議,金融監管部門在監管中發現涉嫌非法集資行為,開展調查時可視情及時發布風險提示。確屬非法集資的,及時向社會公眾披露,防止損失擴大,并對相關人員予以懲戒;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二是發揮基層組織防范作用,加強轄區篩查。廣東格祥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倩建議,基層相關部門應進一步了解本轄區內現有的公司和企業運行情況,協助政府機關、司法機關做好篩查、排查工作,對公司、企業或個人在本轄區舉辦大型理財宣講會,或在超市、影院、游樂場等地散發理財廣告或宣傳彩頁的情況,加強甄別和管理,協助防范非法集資。

  三是進一步積極追贓挽損,回應投資人訴求。肖圣雷說,在非法集資犯罪案件中,大量集資款以返傭、提成等形式,流向代銷人員、介紹人員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違法人員。建議在立案偵查階段,根據查明的贓款去向,追繳中間介紹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違法人員獲得的違法所得。如不予積極配合,可視其違法程度追究責任。

  四是加大普法宣傳和警示力度。相關專家建議,不斷加強法治宣傳,創新宣傳形式,增強全民識別防范金融詐騙風險的能力。司法機關可加強以案釋法力度,通過“送法進鄉村”“送法進社區”等活動,積極引導群眾增強法治觀念、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理念,防患于未然。

社會,社會犯罪,詐騙
? 版權聲明
評論 搶沙發
加載中~
每日一言
不怕萬人阻擋,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