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曉丹 煙臺報道 通訊員 姜曉泉
近日,煙臺海警局開發區工作站破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查獲海腸近400斤,抓獲5名犯罪嫌疑人,扣押禁用漁具2件。
經查, 5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在禁漁期內使用耙刺網在該區海域進行捕撈海腸作業,經開發區漁政部門鑒定,其使用的耙刺網屬于禁用漁具,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煙臺海警局開發區工作站溫馨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之規定,在禁漁期使用禁用漁具進行捕撈的,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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