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物業維修人員小林意外結識一位有背景的"干姐姐",后來發現疑點重重,于是報警。案情看似并不復雜,但在詢問小林時,他的一句話卻引起了檢察官的警覺……挖出"雌雄雙騙"
姚雯/漫畫
3年間,"雌雄雙騙"以多種名義騙7人共600余萬元。近日,經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對魏某、馮某涉嫌詐騙罪一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魏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14萬元;判處馮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12萬元。
被有背景的"干姐姐"騙了
小林是北京某物業公司的一名維修人員。2020年1月,他在一次**服務中結識了住戶馮某,二人相談甚歡,交換了聯系方式。同年5月,馮某給小林打電話,詢問他能否幫自己搬家,小林想了想左右沒事,便約好時間幫馮某搬家到了對面小區。幾個月后,小林在小區里日常巡查時,看到馮某從另一棟樓走出來,便上前攀談。不久后,馮某聯系小林,請他到家里跟自己老公魏某一起鋪壁紙,小林答應下來。干活閑談間,馮某提起魏某家中多位親戚任高官,還在北京擁有四合院等多處房產。又過了幾日,馮某再次給小林打電話,說覺得小林人不錯,又是本地人,想認他當"干弟弟"。通過這幾個月的相處,小林也覺得馮某值得交往,便欣然同意。
后來的一段時間,馮某頻頻帶小林到一些海蝦繁殖場、茶葉店、臺球廳等場所參觀,稱這些都是自己和別人"共同經營的產業",并一直表現出殷實家底,不斷加深小林的信任。
同年11月,馮某突然給小林打電話,稱魏某的海砂廠遇到點麻煩,想向小林借20萬元資金應急,許諾20天內歸還。半個月后,馮某又以做地產生意資金周轉不開為由向小林再借30萬元,承諾到期會將50萬元一并歸還。基于前期建立起來的信任,小林絲毫沒有起疑,便把爺爺攢了畢生留給自己的存款都借給了馮某。
2022年4月,一直等不到還款的小林覺得不太對勁,同時他意外發現,馮某在借條上寫的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都是假的,便報了警。同年6月,馮某到案。2023年6月,馮某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案中有案
案件移送至石景山區檢察院后,承辦檢察官趙廣靜在詢問小林時,他提到一個細節——在馮某家給付現金時,在場的還有馮某的老公魏某。"在借錢給馮某的過程中,魏某偶爾會幫著她解釋情況,說自己的海沙廠最近確實急需資金,還說借的錢如果逾期未還,就給我海沙廠的股份,每個月還有分紅。"除此之外,魏某還表示有能力幫小林的舅舅老蔣以低價買房。
小林的話引起了趙廣靜的警覺,本案是否涉及共同犯罪?有沒有隱藏起來的"第三人"?隨后,趙廣靜以小林提到的老蔣為線索,展開了進一步調查。
經查,2021年7月,魏某、馮某夫婦以幫助老蔣買房為借口,帶他到多個售樓處看房,不時透露自己能通過關系,以低于市場價的優惠價格購房。一個月后,魏某帶來"已經搖上號"的好消息,誘騙老蔣將購房手續辦理、購房款交納等流程全權委托給自己操作。之后的半年內,魏某又陸續以"補交露臺錢""精裝修加錢"等理由向老蔣索要錢款。但直到老蔣選定的樓盤開盤,魏某仍未拿出任何房款交納憑證、購房合同等,甚至直接失聯。老蔣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遂報警。經審查認定,魏某共騙取老蔣245萬余元。
2023年8月,石景山區檢察院制發糾正漏捕文書,引導公安機關對魏某采取追逃措施。2023年11月,魏某在福建老家被抓獲,同年12月,魏某被批準逮捕。
騙子還是個賭鬼
在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又陸續接到多名被害人報案。經查,2018年至2021年間,魏某、馮某夫婦分別以資金周轉、辦理拆遷補償房屋、辦理孩子轉學、恢復小客車指標、轉租商鋪、低價購買樓盤等理由相繼向7名被害人騙取600余萬元。
"2003年我在老家上班時,就染上了**的惡習,前前后后輸了2000多萬元。騙的這些錢絕大部分都被我用于網絡**了。"魏某到案后承認。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魏某、馮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二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4年3月,石景山區檢察院對魏某、馮某涉嫌詐騙罪一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徐晴子 謝思琪)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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