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兩年被家暴16次案宣判 施暴者獲刑11年

12月27日,四川一女子因兩年內遭受家暴16次導致終身掛糞袋的案件一審宣判。成都市武侯區法院認定被告人賀某陽犯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賀某陽當庭表示要上訴。

法庭宣判前,謝女士在朋友陪同下走進法院。目前,謝女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希望法庭嚴懲賀某陽。謝女士的哥哥透露,在12月25日的庭審中,賀某陽對其暴力行為造成的后果表示不認可。辯護人認為,謝女士腎功能萎縮可能是自身原因或飲食不當所致。公訴機關則指出賀某陽沒有自首情節,建議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謝女士與賀某陽于2021年5月結婚,婚后兩年內遭受多次家暴。2023年4月24日,謝女士前往成都武侯區法院提交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手續不全未能立即辦理。離開法院后,她被賀某陽跟蹤并拖入酒店施暴,導致肋骨骨折、十二指腸斷裂、小腸梗阻等嚴重傷情,需終生掛著糞袋生活。

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顯示,謝女士身上共有21處受傷部位,包括左肝廣泛挫裂傷伴出血、十二指腸挫傷伴破裂、回盲部及末端回腸廣泛挫裂傷伴破裂切除等。2023年4月29日,謝女士家人帶著病歷和病危通知書報案,公安機關隨后傳喚并刑事拘留賀某陽。2023年7月10日,武侯區公安分局將賀某陽移送檢察院,2024年1月5日,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提起公訴。

律師團隊調取了謝女士與家暴相關的報警記錄、就診記錄以及派出所開具的《家庭暴力告誡書》。賀某陽被捕后曾向謝女士寄信請求諒解。謝女士的哥哥稱,他們至今未感受到賀某陽及其家屬的愧疚或歉意。

家庭暴力給謝女士帶來巨大傷害。依據鑒定意見,謝女士的傷殘等級分別為七級、九級和十級。2024年5月31日,武侯區法院判決準予謝女士與賀某陽離婚,女兒由謝女士撫養。12月26日下午,法院復庭審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及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因涉及個人隱私未公開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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