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億萬富翁”被殺一案曾轟動全國,經(jīng)歷多次審理,兇手馬壽聰最終被判處死刑。12月26日,死者家屬從文山中院獲悉,文山中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命令,對馬壽聰執(zhí)行死刑。
2018年8月7日,云南文山州知名“億萬富翁”王華聰在自家門口被車撞傷后遭人殺害。兇手馬壽聰行兇后打電話報警并自首。經(jīng)硯山縣法醫(yī)鑒定中心鑒定,王華聰系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檢方曾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并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最終以故意殺人罪起訴馬壽聰。
文山州中院在審理此案時,公訴機關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馬壽聰與其兄馬壽興入股被害人王華聰掌控的安瑞公司,雙方發(fā)生經(jīng)濟糾紛多年未能解決。馬壽聰?shù)弥跞A聰無法還錢后,心生殺害念頭。
文山中院審理認為,馬壽聰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死者家屬對案件事實存疑,此案經(jīng)歷了多次延期和補充偵查。2019年1月5日、3月20日、5月20日,檢方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2019年1月19日和3月27日,分別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2022年6月21日,文山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馬壽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車輛損失費等共計6.8萬余元。馬壽聰不服判決,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訴。2022年12月7日,云南省高院審理后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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