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張家界市委批準,張家界市紀委監委對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黨支部書記、副主任余剛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余剛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友謀取利益;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設備采購、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余剛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張家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張家界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余剛寶開除黨籍處分;由張家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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