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一女子舉報民警丈夫長期家暴,屬地婦聯已介入

  大皖新聞訊 11月21日,四川省瀘州市女子張麗(化名)向大皖新聞記者反映,她的丈夫高某是瀘州市看守所民警,婚后長期對她家暴,致她全身多處受傷。張麗表示,她曾多方反映,但丈夫并未停止家暴,這使她身心受到傷害。

  女子自曝婚后長期遭民警丈夫家暴,身心均受到傷害

  張麗介紹,2022年,51歲的她經人介紹認識了比她大3歲的瀘州市看守所民警高某,兩人均是離異,相處感覺還不錯,并于當年“閃婚”,共同居住在瀘州市江陽區某小區內。不料沒多久,丈夫性情大變,經常對她打罵,然后出去過夜。因考慮到自己年屆五旬,又是二婚,她選擇了忍讓,但丈夫并未收手,仍是經常家暴,拳打腳踢甚至拿凳子砸。

  張麗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后來她忍無可忍,找到了高某的工作單位反映并報警,高某也曾多次寫下保證書,甚至還曾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見證人,保證今后不再動手,但事后仍未停止家暴。

  “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打我,給我身心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我現在精神都有些恍惚。”張麗表示,如今她擔心遭到進一步傷害,選擇曝光自己的遭遇,并向高某工作單位以及紀檢、 婦聯等多部門進行了反映,希望能討個說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多張保證書提及家暴行為,警方曾行政立案

  張麗還向記者提供了其被打受傷的視頻、照片,畫面中,張麗身上有多處淤青,并有傷口在流血。2023年至2024年的多份就診記錄顯示,張麗被診斷為“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并有其他傷情。

  張麗提供的多份保證書顯示,署名者為高某,落款時間從2023年延續至2024年。在2023年11月的一份保證書中寫道:“2023年2月打你一次,2023年8月打你一次,2023年9月打你一次,不該抓你頭發打你頭部,2023年11月更不該打你。我做得不好,不該得寸進尺,未來保證再不動手了,好好過日子,特別是最后一次不該用拳頭加桌子打你。”

  2024年7月的一份保證書中再次寫道:“對不起,不應出手打你,今天認識到自己錯了,發自內心地后悔,保證今后不打你了、吼你了。你沒有任何過錯,忠于這個家……”并署有見證人李某的名字。張麗稱,該見證人即是瀘州市看守所主要負責人。

  屬地瀘州市公安局江陽區分局大山坪派出所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顯示,今年9月26日,張麗報警后,該單位曾立案。

  婦聯已介入,正在調查

  11月21日,針對此事,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了高某,表明身份后,對方隨即掛斷了電話。記者又聯系了瀘州市看守所主要負責人,對方以不接受采訪為由并未正面回應。

  記者轉而聯系了瀘州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信訪人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或其他相應的途徑向紀委監委反映問題,他們都會依據工作流程進行處理。如果是在紀委受理范圍,會按照紀委流程處理,如果不是,也會轉到相應的主管部門。為了保護信訪人的隱私,建議當事人本人聯系該部門詢問。

  大山坪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所確實有張麗的多次報警記錄,但不清楚具體處置情況。

  瀘州市婦聯工作人員則向大皖新聞記者證實,他們接到了張麗的反映,已在多措并舉積極處置,一方面對當事人進行了心理疏導,另一方面跟張麗丈夫高某所在單位取得了聯系,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大皖新聞記者 韓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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