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 梁曉輝 李京澤)代表法修正草案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這是該法自1992年通過施行以來第四次進行修改。
代表法修正草案進一步健全代表履職的制度機制,主要內容包括:充實總則部分規定,拓展和深化“兩個聯系”制度機制,完善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有關規定,完善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的工作有關規定,完善代表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有關規定,完善代表執行職務的保障有關規定,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機制,完善代表履職監督管理有關規定,適應監察體制改革需要補充相關內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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