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北京”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房山區紀委、東城區監委對中國共產黨北京市房山區第九屆委員會原委員、房山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張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杰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房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房山區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報經北京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杰開除黨籍處分;由房山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房山區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已經房山區委九屆八次全會確認。經東城區監委研究,決定將張杰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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