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召開羈押庭,決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是否羈押或交保。國民黨籍民代李彥秀當天表示,柯文哲的感性發言“我逃跑民眾黨就毀了”無法感動法官,需要以實證獲得法官的信任,否則可能重回看守所。
臺高等法院當天撤銷了柯文哲的交保裁定并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高院認為,交保不足以避免串證與逃亡,并指出具保金額過低。李彥秀認為,這樣的結果表明法院并不認為柯文哲逃跑會毀了民眾黨,同時高院還關注到了公益侵占案。
北院原本有條件禁止柯文哲接觸同案被告和證人,但這讓檢方找到了抗告的理由,也讓避免串證的防線出現破口。未來審理期間,柯文哲可能只能被軟禁在某處或拘禁在看守所,這將大幅壓縮他與外界聯系的機會。如果未來再次獲得交保,柯文哲也需要謹守“沉默是金”的原則。
在具保金額方面,相較于檢方起訴柯文哲受賄新臺幣1710萬元,接近兩倍的3000萬元重保看起來并沒有明顯不相當。但若加上公益侵占的6800萬元,原本3000萬元的交保金就不被高院認可。李彥秀強調,柯文哲除了拿民眾黨全押外,還需要以實證再次獲得法官的信任,否則可能只剩下重回看守所就近看管,才能讓高院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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