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消息,日前,江西省景德鎮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高喚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萍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喚虎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萍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高喚虎利用擔任景德鎮陶瓷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景德鎮市中心城昌南拓展區黨工委書記,景德鎮市城市建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景德鎮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景德鎮市昌南新區黨工委書記,景德鎮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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