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日(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予以嚴懲。法庭早前頒布的裁決理由也清楚指出,所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是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案件性質嚴重,且涉案被告眾多,涉案人士假借民主、自由,事實上企圖顛覆特區政治體制,目的是要癱瘓政府,使社會、經濟、民生受嚴重沖擊,造成政局不穩,導致特區出現憲制危機,政府停擺。
李家超表示,本案說明,任何人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香港是法治的地方,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沒有任何人可凌駕于法律之上。反中亂港勢力假借所謂民主、自由、人權借口,禍港亂港、顛覆國家政權,特區政府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嚴懲不貸。(大灣區之聲)
?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