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11月15日電 (錢晨菲)近日,浙江省舟山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多部門印發《舟山市深化“海上環衛”機制推進海洋垃圾清理行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進一步加強該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進美麗海灣建設。
此次海洋垃圾清理行動實施范圍為舟山全市近岸海域(含島嶼岸線),重點為高、低潮位之間的灣灘以及低潮位向海200米的近岸海面,并與陸上環衛無縫對接、統籌清運處置(與陸上環衛有海堤的以海堤為界,無海堤的以高潮位為界)。
浙江舟山。舟山發布供圖根據《方案》,2025年底前,浙江舟山各縣(區)、功能區應扎實開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動,岸灘垃圾得到及時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顯下降,無明顯大片海洋垃圾。2027年底前,該市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態化達到清潔水平,海洋塑料廢棄物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得到健全,“岸上管、河口攔、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更加完善。
具體來看,《方案》涵蓋五方面重點任務,即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態化治理體系、陸海聯防推進海洋垃圾源頭減量化、分片明責提升海洋垃圾精細化清理、科學分類確保垃圾上岸規范化處置、人技結合強化海洋垃圾數字化監管。
如在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態化治理體系方面,舟山提出,要全面落實海洋垃圾清理工作機制,構建海洋垃圾監測、攔截、收集、打撈、運輸、處理全鏈條閉環治理體系,推廣實施“藍色循環”創新模式,到2025年底,各縣(區)、功能區海洋垃圾清理、收運、處理網絡實現全覆蓋。(完)
? 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