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消息,10月29日,據中國氣象局新聞發布會,圍繞氣象行業統籌協調發展,中國氣象局聚焦氣象探測設施統籌規劃、統一標準、資源共享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氣象行業管理新路徑,推動氣象探測設施共謀共建共享取得新突破。
各地陸續**促進氣象行業統籌發展相關法規和政策文件。截至目前,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43個地市**推動氣象行業統籌法規或政策性文件。天津、上海、陜西等地在地方立法中設立了氣象行業統籌發展相關條款。
各地建立健全氣象行業統籌發展協調機制,推動建立政府主導、多部門組成的協調統籌制度和機制。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高效運行的規劃和資源共享機制。
建立行業氣象臺站普查機制。河北等地開展氣象臺站集中備案,摸清行業臺站底數和分布情況。新疆開展全疆氣象數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摸清了全疆氣象探測設施底數,查明了氣象數據安全風險問題并予以整治。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局批復開展氣象探測設施統計調查,強化統計數據全流程質量管理。
堅持試點先行、鼓勵基層首創,開展基層試點先行示范,實現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動,推動氣象行業管理由點及面、縱深推進。2024年,安徽、湖北、湖南等六省(自治區)和山東省臨沂市、四川省瀘州市啟動首批試點示范,為進一步推動行業氣象統籌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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