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公職人員因停車糾紛暴力傷人女子被打成輕傷一級”,警方通報

10月24日,巴彥淖爾市公安局臨河分局通報,9月15日11時40分許,警方接報警稱臨河區西大批發市場某商鋪門口有人打架。經查,尚某某、楊某某與張某某、王某因停車糾紛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肢體沖突,致張某某、王某受傷。因無傷情鑒定意見,當日,警方依規依法對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對楊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9月18日,臨河分局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張某某的人體損傷程度進行鑒定。10月10日,經鑒定,張某某的人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經進一步偵查取證,10月15日,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對尚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并于同日依法對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已移送起訴。

據華商報大風新聞,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一起因停車糾紛引發的暴力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27歲的張女士因一輛停在自家零售店門口的黑色SUV與車主夫婦發生爭執,最終導致張女士右脛腓骨干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張女士稱,打人的夫婦倆據稱分別曾是市場監管局和電力局的公職人員,且已經退休。在兩人被行政拘留期間,有中間人帶話稱要花40萬元私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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