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解決“劏房”問題

  香港10月16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10月16日在特區立法會宣讀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他表示,特區政府將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解決“劏房”問題。

10月16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香港特區立法會發表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 記者 陳永諾 攝

  “劏房”指一個住宅單位被切割成很小的房間后租給多家住戶。在這份以“齊改革同發展,惠民生建未來”為主題施政報告中,李家超用較大篇幅強調,要持續提速、提量、提質、提效,解決香港市民關心的住房問題。

  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已提交報告,特區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出租制度,合標單位將命名為“簡樸房”。特區政府建議“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于8平方米等。

  李家超說,現時不同分間單位的情況差異很大,包括在消防、通風、面積,以至是否有獨立廚廁或廚廁合并等方面,有必要訂立最低標準,取締不適切單位。現約有11萬戶人家居住在分間單位,顯示分間單位有實際需求。由于把原有單位分間后出租的租金總收入比整個沒分間單位出租高出很多,業主有很大經濟誘因經營這類租賃。適當的規管會讓出租的“簡樸房”在符合標準下滿足市場需求。

  李家超強調,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由專業人士確認并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特區政府會給予現行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的業主時間,進行所需工程。法例會設寬限期,其間不就違法出租采取執法行動。政府會為此設立登記制度,讓已登記業主享有寬限期。登記制度只接受現有的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登記;而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申請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才可出租,因此不需給予改建寬限期。

  李家超表示,由于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必須是已獲認證為符合標準的“簡樸房”,而已登記的現有單位必須改建為合標的“簡樸房”,否則寬限期過后業主繼續出租不合標單位便屬違法,相關單位會有序被取締,因此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數目會逐步減少,直至清零。(完)

? 版權聲明
評論 搶沙發
加載中~
每日一言
不怕萬人阻擋,只怕自己投降
Not afraid of people blocking, I'm afraid their surr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