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10月16日電 (記者 李佩珊)記者16日從寧夏銀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銀川市新修訂的《銀川市物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下稱《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施行。聚焦民眾關切的“停車難”問題,參考外地經驗做法,銀川市擬新增相關條款,化解小區“停車難”矛盾。
據悉,此次《條例》修正主要涉及優化物業服務市場環境方面內容,并對物業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的條款等內容進行刪除或調整。
針對停車難題,《條例》明確規定了相關罰則。值得注意的是,《條例》明確房屋銷售前,未將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車位、車庫的數量、位置、面積、處置方式等向物業買受人明示,或者未在物業買賣合同中予以約定的,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依據《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拒絕出租尚未附贈、出售的車位、車庫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未首先滿足業主需要,將尚未處置的車位、車庫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單位或者個人,或者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單位或者個人超過六個月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租金二倍的罰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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